各二级学院:
为响应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促进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自即日起接受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微专业开设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开设要求
1.微专业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前沿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提炼开设课程群的人才培养项目,学生修读达到相应要求后可申请微专业学习证明。
2.微专业申报开设的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鼓励教学团队跨学科、跨专业,并与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组建,为打造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提供支撑。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设置4-8门核心课程(含实践环节),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为2学分,每学分16学时,总学分控制在8-16学分。
3.微专业负责人原则上是相应主修专业负责人承担,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4.微专业原则上学制不超过2年,二级学院要合理安排教学活动,让学生能够兼顾主修专业学习。
5.微专业开设由学院提出申请,经专家论证,学院教学指导分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提交材料
1.微专业申请请于2025年12月25日前填写《广东培正学院微专业开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已报名“双千”计划的微专业原则上必须开设。
2.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模版见附件2)请于2026年1月4日前完成修订,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将微专业建设作为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微专业教学管理,确保微专业教学质量。
2.联系人:黄海,电话:020-86710737,地址:行政楼221室。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微专业开设申报汇总表
2.广东培正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