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一级荣誉生”“二级荣誉生”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对2023届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生称号。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评选“一级荣誉生”“二级荣誉生”的规定(对累积平均学分绩点(GPA)位于本专业所在行政班级第1名的学生,学校将授予一级荣誉生称号;累积平均学分绩点(GPA)位于本专业所在行政班级第2至第3名的学生,学校将授予二级荣誉生称号),经审查,王振玲等110名同学符合授予“一级荣誉生”称号条件,彭健仪等233名同学符合授予“二级荣誉生”称号条件(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以上符合荣誉生称号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994332。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2023届“一级荣誉生”“二级荣誉生”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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