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线上考试监考工作,严格考试纪律,请各位监考老师遵守以下监考事宜:
一、监考职责
(一)每位任课老师都须参加自己所任课教学班的监考工作,原则上一个教学班配备一名监考老师,且由任课老师担任。若一名老师一门课程有2个以上教学班,可由开课学院安排,每多一个教学班另配一名监考老师协助工作。
(二)监考人员应按照监考安排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要认真做好线上考试的考前准备、秩序维持等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考前准备
(一)使用“融智云考”平台考试的课程,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登录考试系统,进入到需要监考的考试场次(具体监考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监考老师在正式考试开始前10分钟,用“学习通”平台在自己所任教的教学班级上发布考生人脸拍照签到,并以此作为考生考试签到记录(具体发布签到指引见附件2)。
(三)监考工作联系
1.校级统考:每位任课老师须按考试日期进入到对应的QQ监考交流群,QQ群号见下。
12月21日:629062365
12月21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654473232
12月22日:604868995
12月23日:132141098
2.院级统考: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三、考试期间监考事项
(一)正式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参加考试。
(二)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监考场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三)监考人员应及时处理考生提出的问题,并尽量减少对其他考生的影响。
(四)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或有作弊行为者,按照《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之第八章“课程考核纪律”中的条款进行认定,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由两名监考人员(含考务工作人员)写明事实经过,在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通报。
(五)考试中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考试组织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四、考试结束
(一)考试结束后,等待考务人员检查考场,确认所有考生已交卷成功,至此监考结束,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签到表均需按教学班填写,签字后交开课单位。
五、工作联系
教务处考务科电话:020-86994332。
附件:1.“融智云考”平台监考操作指引
2.“学习通”平台发布人脸拍照签到指引
3.“融智云考”平台监考疑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