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602-3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未按期毕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9年7月修订)》、《广东培正学院对学生作退学处理的规定(2019年7月修订)》及《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现对本学期相关学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按期毕业学生管理

截止目前,全校共27名学生未按期毕业。其中,2020级普通本科1人,2021级普通本科23人,2023级普通专升本3人。根据文件规定“未按期毕业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每学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注册后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未按期毕业学生,并做好未按期毕业原因的梳理和跟进工作。具体学生名单详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未毕业学生名单》(附件1)。

二、应复学学生学籍管理

截止目前,全校共有40名学生本学期应复学。其中,休学期满应复学29人,在校生入伍保留学籍应复学11人。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学生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学生入学报到期间申请恢复入学资格或者恢复学籍。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应复学学生的跟进工作,确保学籍清查落到实处。

复学学生手续办理及相关纸质材料(含证明材料及家长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必须在学生开学前1周内办理完成,不按时按规办理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可联系后按作退学处理流程报送。具体学生名单详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应复学学生名单》(附件2)。

三、符合作退学处理条件学生的管理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按作退学处理流程办理:

(一)连续2年取得的总学分低于40学分(不含休学)的或学习时间超过6年(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2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或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办理复学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性病、严重心理疾病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书面请假及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办理任何书面请假手续的;

(六)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在修业期限内无故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的;

(七)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以上事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跟进,按要求填写附件相应表格(详见附件3),于开学第3周内(3月23日前)完成,电子版和签名盖章纸质版须一起交到教务处。其他未尽事宜,如有不明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蒋老师。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未毕业学生名单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二级学院应复学学生名单

 3.学生学籍管理表格汇总(2026年1月更新版) 

教务处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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