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材料工作通知
相关院(直属系): 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教高〔2012〕9号)》及《广东培正学院专业设置实施办法》(2017年3月修定)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拟新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扩大)会议议定结果和校领导审定,初步确定2018年拟新增3个本科专业(见2018年拟新设置专业汇总表): 2018年拟新设置专业汇总表
现将有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1.组织社会需求调研。拟开设专业的相关院(系)成立新专业筹备工作小组,赴开设同类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所涉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调研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和就业情况等,以错位发展思路,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定位。 2.组织撰写申报材料。根据新专业设置要求组建教师队伍,制定培养方案等。 3.组织专家咨询和论证。在区域经济需求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专门论证会议,对拟新增专业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并形成文字性材料。 4.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院(系)于2017年6月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418146621@qq.com。 (1)请三个专业按教育部统一制订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1); (2)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相关院(系)在论证前五天(含节假日)向教务处提交论证专家名单、会议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 (3)新专业申报工作经费: 每个新申报专业提供经费1.8万元,其中:校外论证专家劳务费:0.6万元(0.3万元/人×2人);校内论证专家劳务费:0.3万元(0.1万元/人×3人);材料组织劳务费0.4万元。 5、联系方式:联系人:教务处 李文红 联系电话:86710301(内线8301)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