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教〔2017〕32号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
《学分制辅导工作职责》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分制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职责,共同做好学分制辅导工作,使学生有计划完成学业并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广东培正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制定《学分制辅导工作职责》,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辅导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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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