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关于修订 《优秀教材评选与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为鼓励我校教师编写出更多优秀的教材,促进我校教材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评选与奖励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评选与奖励办法
广东培正学院 2017 年11月15日 附件
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评选与奖励办法 (2017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教师编写出更多优秀的教材,促进我校教材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励试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教材由广东培正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分委会负责组织评选,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优秀教材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一)凡在教育部、广东省及我校立项并由我校3名以上(含3名)教师参编并由其中1人担任第一主编、正式出版的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教材、习题集、案例集、电化教材、CAI课件等),均属评选对象。各种专著以及专为旁听生或短训班编写的教材不在评选之列。 (二)以上教材均须在实际教学中使用2年及以上,并在教学中继续使用方可参评。凡已停止使用或因质量问题造成积压的教材,均不得参加评选。 (三)教材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四)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较强的理论性、前瞻性和应用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五)教材体例、结构完整合理,内容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富于启发性,有利于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自我学习。 (六)教材特色鲜明。 (七)被其它高校选用,具有较好的推广与幅射作用。 第四条 多媒体教材和CAI课件,除应符合上述条款以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理、素材、例证科学,逻辑性强; (二)场面、环境、动画、色彩、音响、模拟实验逼真; (三)选材典型,思路清晰,富有启发性; (四)字幕工整、清晰、规范; (五)解说简明、生动、形象、恰当; (六)片长适度,特技运用效果良好; (七)声像同步,图像清晰、稳定; (八)背景音乐与主题协调; (九)使用面广、教学效果显著。 第三章 评奖程序 第五条 凡参评的教材,由编者填写《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申报表》(附表1)一式两份,与参选教材一并交二级学院(直属系、部)。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审查研究并签署意见后按单位分配名额向教务处推荐(原则上二级学院2~5名;其它单位1~2名)。 第六条 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推荐参评的教材,组织不少于30个正在使用该教材的学生(小学科不少于15人)及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专家2名进行评议,参见《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评选指标体系》(附表1)。 第七条 教务处对参评教材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分委会进行评审,评选出学校优秀教材。 第八条 获奖名单在公示1周后由学校正式发文生效,如对评选结果及评选过程有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分委会应进行复审。 第九条 为保证评选公正性,教材的参编者在评选过程中应当回避。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十条 校优秀教材奖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第十一条 以上奖金不包括学校对教材的编写资助。 第十二条 凡获奖的优秀教材,与同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每一奖励等级的数额按占参评教材的百分比确定,其中,特等奖为1%,一等奖为2%,二等奖为5%,三等奖为10%。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广东培正学校优秀教材评选每2年进行1次。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在评审学年的第一学期申报,学校教材建设评审在第二学期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申报评奖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之风,经调查核实后,立即取消评奖资格;事后发现的,撤销所获奖项,并全校通报。 第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分委会。 第十七条 以前凡与此规定相抵触的均以此规定为准,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评选指标体系 2.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申报表 3.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汇总表 (附表不随文印发,请登录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网址:/) 本通知附表请点击此处下载,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