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2016级学生学业指导培训课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根据新生入学学业教育工作计划,为使学生能充分理解我校学分制内涵,更好地规划大学学习生涯、顺利完成学业,拟于本学期组织对2016级学生进行学分制和学业指导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12-15周(即11月14日至12月9日)。

二、培训学时:10学时(含考试2学时,161702学期上机2学时)

三、培训和辅导方式

1.原则上按照行政班分班上课(每班45-50人)。

2.教务处在学生培训前将对任课教师、2016级新生辅导员、未指导过毕业生的辅导员、2016年1月1日后入职的辅导员和教学部门的教学秘书进行培训,其它有兴趣的教师亦可参加。参加培训时请带2016级《专业培养方案》,时间安排拟初定在:2016年11月11日(周五)14:20—16:30,地点:3801。

四、培训主要内容

1.学分制及我校的学分制简介

2.培养方案详解,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3.教务管理系统实操、选课实操;指导学生合理选修课程

4.主修与辅修

5.自主学习规定及方法

6.指导学生规划大学学习生涯

7.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8.毕业条件、毕业要求、成绩考核、成绩评定

9.学位授予条件、第三批学位认定

10.教务主要办事流程介绍、教学规章解读

11.互动答疑

五、培训材料

1.2016级《专业培养方案》

2.参考教案、大纲(由教务处提供)

六、考核方式:采取考试的方式完成。学生完成作业、通过考试后取得1学分(学分计入创业就业导向课模块)。

七、考核内容:学分制和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

八、各部门职责:

(一)教务处

1.选聘学分制培训任课教师

(1)学业指导培训任课教师条件:3年以上从事教务管理相关的资深教务工作人员、学生工作教师、专业老师。

(2)选聘程序:各部门推荐(填写“学分制培训课程兼课审批表”)→教务处审核→公布符合任课条件名单(11月9日17:00前完成)。

(3)通过审核的教师作为学业指导培训课程的教学团队,再进行学业指导教学时,不需要再次审批。

2.编制培训大纲、讲义、课件等相关资料,组织对学业指导培训任课教师进行培训和集体备课。

3.设置上课班级,排课(每位教师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班的教学)、组织学生网上选课。

4.检查培训情况。

5.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

6.打印考勤表,要求上课教师严格考勤。

(二)院(直属系、部)

1.推荐任课教师。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学分制培训及学业指导。

3.任课教师负责本班学生的作业批改和成绩登记,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占30%:主要考核的是学生的出勤情况、作业情况)与考核成绩(占70%),采用百分制给出学生总评成绩,并在青果系统登记学生成绩。

4.协助教务处做好开课及工作量统计等工作。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培训”课程兼课审批表

(附件及通知文件请点击此处下载: 161701-25关于2016级学生学业指导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20161104.rar

                                            

 

                                              教务处

                                              2016年1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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