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在校学生 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培正教〔2017〕38号)相关规定:每学期学生选课前(第九周),各院(系)根据学生成绩和取得学分统计分析结果,组织学业导师、学工教师对在校生进行学业预警工作,对需要预警的学生分别发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指导并督促受到预警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有计划地完成学业。 现将本学期在校生学业预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2014、2015、2016级所有在校有学籍学生(含专插本学生)。 二、预警工作安排 1.请各院(系)落实通知学生自行登录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核查本人成绩,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核实课程取得的学分、课程类型和各课程模块取得学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学生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10月26日(周四)前向所在院(系)反馈。 2.各院(系)根据取得学分情况汇总表和学生反馈的问题,核查学生取得学分情况,对目前学分取得情况达不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按文件规定开展学业预警工作。 3.课程性质及双语出现的问题请以院(系)为单位填写《××院(系)学生自查和系部核实课程性质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10月26日(周四)17:00前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李大可老师处。 4.请各院(系)于2017年11月3日(周五)前将《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附见3)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李大可老师处,同时各院(系)需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附件:1.2014、2015、2016级(含专插本)学生学分取得情况表 2.××院(系)学生自查和系部核实课程性质统计表 3.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于“培正教务工作群”共享处或登录教务处网站:/index.asp “下载专区”处下载。)
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