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教〔2017〕38号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修订 《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粤教高〔2014〕5号)及我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培正教〔2017〕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学分制度,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使学生更好地规划学习生涯、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完成了《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2017年9月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2017年9月修订) 本通知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谢谢: 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