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学生提前毕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学生提前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的规定》(培正办字〔2011〕51号)(详见附件1)要求,2015级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工作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必须在2018年9月28日(第4周)前,向所在院(系)提出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书面申请(《提前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2)。

二、2018年9月28日(第4周)前,各院(系)将学生提交的《提前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原件与汇总表(含电子版与纸质版)(汇总表模板将上传至培正教务工作群)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2018年10月26日(第8周)前,教务处完成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资格审查后,提交学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

四、教务处在2019年4月1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4周)前完成提前毕业学生资格审核,审核名单提交学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准学生可按程序办理离校手续,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申请奖励。

 

附件1:附件1关于下发《广东培正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的规定》的通知(培正办字〔2011〕 51号).rar

附件2:附件2提前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申请表.rar

 

 

教务处

2018年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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