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学生提前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的规定》(培正办字〔2011〕51号)(详见附件1)要求,2015级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工作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必须在2018年9月28日(第4周)前,向所在院(系)提出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书面申请(《提前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2)。 二、2018年9月28日(第4周)前,各院(系)将学生提交的《提前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原件与汇总表(含电子版与纸质版)(汇总表模板将上传至培正教务工作群)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2018年10月26日(第8周)前,教务处完成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资格审查后,提交学校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 四、教务处在2019年4月1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4周)前完成提前毕业学生资格审核,审核名单提交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准学生可按程序办理离校手续,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申请奖励。
附件1:
教务处 2018年9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