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培正教〔2017〕31号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学分制的实施,建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使教师与学生有一个良好地沟通、了解和向导的机制,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组织制定《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本通知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谢谢:2017教31(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ar  

 

 

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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