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教〔2017〕31号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学分制的实施,建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使教师与学生有一个良好地沟通、了解和向导的机制,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组织制定《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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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