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关于调整 非教学活动课室使用申请流程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了推进我校信息化建设,简化非教学活动课室申请办事流程,充分提高课室资源的利用率,经学校领导同意,学校非教学活动课室使用申请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范围及遵守原则 (一)申请范围 非教学活动课室(泛指除第一课堂以外的与教学活动和学生活动等有关的课室申请)。 (二)遵守原则 非教学活动课室所有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广东培正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二、相关要求 (一)管理人员要求 学校各教学部门、学生处、团委或其它需要的部门指定1名课室申请管理人员,并于2017年11月13日前按附件1的格式报送相关信息,教务处按每个部门1个帐号的原则予以分配,此帐号仅用于非教学活动课室的申请(如没有安装青果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的部门请自行与信息与设备管理处联系安装。) (二)申请时间要求 1.时间跨度 课室申请限从申请之日起2周内使用,活动连续时间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另行审批),原则上申请课室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所在部门(或组织部门)负责老师申请。 2.申请时间 (1)每日课室申请时间段为8:00~21:25(见附件2)。 (2)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室申请功能每天开放时间为8:30~15:30;教室使用登记表必须在当天打印于16:10前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核,并于次日16:00之后领取,如当日未交至教务处将做删除申请记录处理。 (3)申请周五17:00后或周六、日全天的课室,必须先到信息与设备管理处签署意见教务处才予以审批。 三、具体操作流程图 教务管理系统的非教学活动教室申请功能使用手册见附件3。 四、审批及存档 按上述流程获批的课室申请需打印《广东培正学院教室使用登记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批存档。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非教学活动课室申请管理人员登记表 2.广东培正学院作息时间表 3.广东培正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室申请功能使用手册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本通知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谢谢:
广东培正学院 2017 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