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学业导师 推荐 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培正教〔2017〕31号)及《广东培正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培正教〔2017〕37号,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学业导师推荐、培训及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导师的推荐工作 各院(系)参照《2017年各院(系)本科生学业导师配备计划表》名额(附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填写《2017-2018学年各院(系)学业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实施方案》附表1)),于9月22日前将学业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各院(系)培训计划报至教务处学籍科。 二、学业导师集中培训安排 教务处于10月10日组织学业导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下午2:00~4:00,地点:学术报告厅 参会人员:全体拟担任学业导师的教师、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含科长)、直属系秘书,欢迎广大教职工参加。 会议1:45开始签到,由各院(系)负责制定签到表,会后将签到表交教务处学籍科。 三、各院(系)组织培训 各院(系)根据《实施方案》中关于学业导师培训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及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对本部门聘任的学业导师进行培训。院(系)培训于11月3日前完成。 四、学业导师考核安排 1.教务处于11月7日下午组织全体学业导师进行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采取机考方式。 2.11月10日下午教务处将学业导师考试的成绩发至各院(系),考试成绩作为院(系)聘请学业导师的依据,不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担任学业导师。 3.11月17日各院(系)完成本部门学业导师的聘任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报备材料包括各院(系)学业导师聘任名单、《2017—2018学年各院(系)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明细表》(《实施方案》 附表2)等。
附件:2017年各院(系)本科生学业导师配备数计划表 本通知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谢谢:
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