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乐怡等12名学生注销学籍公示的通知

 

关于黄乐怡等12名学生注销学籍公示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和《广东培正学院学生退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四)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对符合上述退学条件而不到学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根据各院(系)提供的相关资料汇总后,经2018年5月3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黄乐怡等12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给予注销学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作退学处理原因
1 201652302023 黄乐怡 应用心理学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2 201451507301 罗焕怡 商务英语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3 201451506247 林曼玲 英语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4 201451506143 陈紫琳 英语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5 201551502124 郑耀清 日语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6 201451507326 梁颖 英语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7 201551101180 刘书宇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8 201551101175 吴仁杰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9 201351101038 陈艺聪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10 201451303146 龚云菲 审计学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11 201551303035 林洁钰 审计学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
12 201262202035 曾梓晴 工商企业管理 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且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此公示名单同时上传至“广东培正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以及“广东培正学院教务处网站/index.asp”。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6月11~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电话:86711899。如无异议,公示期后将在教务系统和学信网做学籍异动。




                                 广东培正学院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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