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培正教〔2014〕42号)第四条第二点:每学期学生选课前(第九周),各院(直属系)根据学生成绩和取得学分统计分析结果,组织学生工作教师开展一次在校生的学业预警工作,对需要预警的学生分别发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或者红色预警;指导、督促受到预警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有计划地完成学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2012、2013、2014、2015级所有在校有学籍学生(含专插本各专业)。 二、预警工作安排: 1、请各院(直属系)落实通知学生自行到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核查本人成绩,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核实课程取得的学分、课程类型和各课程模块取得学分情况,学生如有疑问,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向所在院(直属系)反馈。 2、各院(直属系)根据取得学分情况汇总表和学生反馈的问题,核查学生取得学分情况,对目前学分取得情况达不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按文件规定预警,同时进行相应的学业指导。 3、课程性质及双语出现的问题请以院系为单位填写《课程性质勘误表》于2016年4月21日17:00前发至教务处徐进老师处。 4、请各院(直属系)于2016年4月22日17:00前将《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培正教〔2014〕42号 (附件4))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