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按学校迎评工作的整体部署,本学期期末放假前须完成期末考试试卷的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8年1月8日—2018年3月9日; (一)院系自查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9日; (二)学校检查时间:2018年1月22日—2018年3月9日。 二、检查范围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其中重点检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教师的试卷和得分60分的试卷批阅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阅卷教师、系(教研室)自查; (二)院(系、部)组织检查; (三)学校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试卷检查按阅卷规范要求进行(见附件1); 2.教师自查需填写试卷自查表(见附件2); 3.系(教研室)、院(系、部)检查,填写试卷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重点检查同一门课程多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问题; 4.试卷规范性检查在试卷规范性检查系统(软件)上完成,具体检查内容与标准见附件4; 5.试卷命题质量检查由各教学部门依照考试结果与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达成度进行检查。学校抽查到的试卷命题质量,各教学部门需安排教师使用命题质量检查软件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要写出命题质量分析报告。 五、其他 各教学部门须于2018年1月15日前提交考试试卷登记表(见附件5),学校将于2018年1月19日下发抽查试卷清单,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18年1月22日前将被抽查考试材料(试卷本或机试光盘及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鉴于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试卷检查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试卷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出现问题须及时整改,遇到无法整改的问题,统一反馈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时完成检查工作,对不按时完成工作及工作不认真的个人及单位,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阅卷规范要求 2.试卷自查表(阅卷教师用) 3.试卷检查记录表 4.试卷(含机试)规范检查内容与标准(试行) 5.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登记表 本通知及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谢谢: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2017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