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直属系、部): 为了更好地加强我校的教学管理,规范管理秩序,现对有关事项及程序做以下要求: 一、跨院(直属系、部)开课管理及其工作量事项要求如下: 1.跨院(直属系、部)开课:为加强各院(直属系、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由学生所在院(系)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向课程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广东培正学院跨院(直属系、部)开课申请表》;课程所属部门进行课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含课程建设、课程管理、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排考等); 2.专任教师跨院(直属系、部)上课:专任教师承担非本教学部门的课程必须填写《广东培正学院专任教师跨院(直属系、部)上课申请表》; 3.专任教师因跨院(直属系、部)上课超学校规定的标准工作量:专任教师因承担非本教学部门课程而工作量超过学校规定的标准工作量时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标准外课时审批表》; 二、一般课程管理及其工作量事项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超标准工作量: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超过学校规定的标准工作量时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标准外课时审批表》; 2.非专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符合学校兼课条件的校内兼职人员承担教学任务须填写《广东培正学院校内兼职教师任课审批表》; 3.非本校外聘教师:非本校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教师依据《广东培正学院外聘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执行。 三、各院(直属系、部)应加强协调,确保整个教学管理环节的规范完整。由相关负责部门将审批原件交教务处教务科存底。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跨院(直属系、部)开课申请表 2.广东培正学院专任教师跨院(直属系、部)上课申请表 3.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标准外课时审批表 4.广东培正学院校内兼职教师任课审批表 (相关附件请于“教学秘书群”上共享处下载) 教务处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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