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培正学院

关于印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材质量,切实做好自编教材的编写和使用等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培正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广东培正学院

2017 年11月15日


 

附件

广东培正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对课程建设、专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切实做好自编教材的编写、使用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专业、课程的特点及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的编写

(一)自编教材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或选修课程中教师个人或集体编写的教材、实验指导、教学参考书等。

(二)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编写适合我校定位和教学需要的教材。综合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方面有重大突破、反应先进教育思想和当代科技进步、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鲜明特色的高质量教材;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为新开课程且国内尚无相应正式出版的教材,自编出版的教材既能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又能反映学校专业水平,体现学校专业优势及特色的新教材和补充教材;适合学校教学实际的教学辅助教材(实习实训指导书,课程学习指导、习题集等);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教学单位、学校两级审核,确无正式出版教材或有出版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适宜学校教学要求,需要编写适当的补充教材的,可申报立项编写教材或讲义,需按要求填写《广东培正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表》(附表1)或《广东培正学院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印制)申请表》(附表2)。

(三)经学校立项并由学校资助编写、出版的教材,学校对编写教师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对优秀的自编教材给予奖励。具体内容见《广东培正学院优秀教材评选与奖励办法》。

(四)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应依据教务处印发的自编教材有关通知,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的要求,制订自编教材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教材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并经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评议、审核,提出编写意见,确定自编教材选题和主编人,并将研究通过的教材选题编制成教材建设规划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五)编写基本要求及条件

1.编写基本要求

(1)教材编写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能阐述本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材内容没有政治性错误,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教材编写应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

(3)教材编写要注意总结教学经验,取材适当,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有目的、有计划地加深和巩固基础理论,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对教材内容的安排,应该与有关课程密切配合,适当分工,避免相互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

(4)必须保证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要具有或接近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课程的科学理论概念,恰当地反映现代科学的新成就,并将教师科研成果恰当地反映到教材之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要以最新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为依据,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做到精选内容,主次分明,由浅入深,详略恰当,力求精练,通俗易懂。教材中对数据的引用和现象的叙述,都要有充分而可靠的依据,引用的新成果必须是比较成熟的,有争议的问题不应编入教材。

(6)实践教学选材设计要合理,内容充实,能够充分体现教、学、做一体化等教学模式,着重加强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

(7)实习实训指导书,应明确规定实验实习的目的、基本要求、仪器设备、材料、方法、步骤、实验实习结果及实验实习报告的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动手、操作能力。

(8)习题集要和教材密切配合,要有与教材内容相应的科学水平,份量适当,但可略多于规定的数量,便于学生选作。对一般的习题可以给出答案,对于一定难度较复杂的习题可给予必要的提示,对于少数典型的习题,还可以写出详细的解答,做出示范。

(9)所编教材应体系完整,脉络清晰,结构严谨,既便于教学又利于自学,具有较好的文图和题例水平,表格、插图要正确清晰,大小适当,与正文密切配合。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符号应该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并做到统一规范。

2.编写条件

(1)自编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按照“文责自负”原则,讲究学术道德,主编对书稿的质量负全责并负责统稿工作。每部教材编写人员一般不得超过8人,特殊情况不得超过8人。2~3人参编的可设主编1人,4~5人参编的可设正主编1人,副主编1人。6~8人参编的可设正主编1人,副主编2人。

(2)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应具有本学科3年以上讲课经验,系统担任本课程2次以上主讲工作。

(3)参编人员主要是本校教师,在该学科领域有一定研究,具有系统讲授本课程2次以上的教学经验。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与校企合作企业共同组建团队开发教材。

(六)自编教材的稿费及资助办法

1.学校批准立项出版的教材,学校不负责出版费用,稿酬均归主编所支配。

2.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自编教材,教材出版后,均可申请学校教材资助。具体资助依据《广东培正学院教材建设资助办法》。

(七)自编教材立项及资助程序

1.各院(直属系、部)应依据教务处印发的自编教材及教材资助的有关通知,组织本单位教师提出教材编写申请,经教研室(二级学院系)、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审核通过,报教务处。

2.教务处依据自编教材编写要求及条件、教材资助办法,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发展、需求的原则,对提交的自编教材、提出资助的教材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4.与其他单位联合编写的教材,由参编人按要求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参与编写,可申请学校教材资助,否则不予资助。

5.由学校各类项目报销出版费用的教材,不再享受教材资助。

6.申报时间:每年6月底以前为下年度教材编写的申报时间,7月中旬学校对校自编教材进行审批,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每年10月底以前为本年度教材资助的申报时间,12月中旬学校对资助教材进行审批,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教材的选用条件

(一)各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运用本学科的专业理论,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和内容。

(二)所选用的教材必须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前瞻性和实用性。

(三)所选用的教材应该与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符,其基本内容应符合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构清晰,观点明确,资料详实、附有案例,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

(四)所选用的教材应用语准确、文字流畅,文字和符号规范化,插图正确、清晰,文图配合恰当。

(五)选用教材(尤其是基础课、全校性公共课、选修课)应首选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的优秀教材,必要时可选用在本学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与我校教学相适应的国外优秀教材。

(六)西方原版教材必须是经过专家审核通过的教材,具体要求按《广东培正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

(七)“马工程”的教材必须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教材。

(八)不允许不同课程选择同1本教材。

(九)选择教材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经济负担,同类教材要选择满足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的先进价格较低的教材。

三、教材的更换和更新

(一)对于现在所用的教材,若其学术水平和质量明显低于已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推荐的优秀教材,必须限期更换。

(二)专业主干课教材,原则上要求每3年更新1次;非主干学科教材、专业基础课、辅修课和公共课教材,每4年更新1次。教材更新应避免为更新而在相同层次中重复选用。

(三)教材更新或更换,要征求和尊重任课教师的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主编确定。

(四)任课教师有推荐教材的责任。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指导书中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的教材目录提出教材使用意见。经所在教研室(二级学院系)充分研究并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直属系、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填写《广东培正学院教材订单》(附表3),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核,由教务处交有关单位订购。

(五)教材一经到达,教务处教务科应立即通知有关教学单位,不得耽误正常的教学使用。

四、教材评估与选用程序

(一)为提高教材质量,保证优秀教材进入课堂,满足教学需要,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应组织教师对所选用教材进行评价,填写《广东培正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附表4)和《广东培正学院教材适用性调查表(学生用表)(附表5)。教材评价的对象包括我校正在开课的所有必修、选修课程教材以及校内讲义。

(二)每学期的课程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要组织任课教师及学生对本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教研室(二级学院系)存档,并作为下一学年教材选用的重要依据。

(三)教材按以下标准进行评估:

1.教材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富有启发性,利于能力培养。

2.教材内容的科学性:理论论述科学、准确,与实际联系紧密。

3.教材内容的逻辑性与思想性: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思想观点正确,弘扬发族文化精华,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4.教材内容的先进性:能及时反映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与文化成果。

5.教材内容的表达水平:文学简练规范,语言流畅,通俗易懂,叙述生动,图表科学规范,可读性强,适合学生的阅读水平。

6.教材内容的正确性:教材内容与大纲一致,满足本课程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满足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7.教材印刷装订质量:印刷质量好,装订规范。

8.教材价格:价格适宜。

(四)教材选用程序

1.任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2.教研室(二级学院系)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审批;

3.院(直属系、部 )教学领导审批;

4.院(直属系、部 )汇总教材信息,院(直属系、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学校信息,对数量价格审核后,交红蓝公司订购。       

五、附则

(一)同1种教材的1次印刷量、征订量不得超过2年的使用量,否则,因教材积压而带来的资金浪费,应由负责征订的有关责任人负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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