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双语教学课程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直属系、部):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管理暂行办法》(培正教〔2014〕26号)规定,所有双语教学课程在学期开课前应进行双语教学等级认定申请,以作为规范双语教学和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现将2016-2017年第一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等级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和要求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双语教学课程任课老师都应参照双语教学等级划分标准,向课程所属教学院系提出双语教学等级认定申请;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已申请双语教学等级认定的课程在第二学期由同一老师担任,不需重新申请认定; 2.双语课程所属院系学术分委会组织评审组对任课教师的资格进行认定,并根据修读学生外语接受能力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双语教学等级和教学内容。 3.专业英语课程(如计算机专业英语等)的双语教学等级不得超1.3; 4.授课对象为非国际合作班普通专业学生,双语教学等级原则上不超过1.5;如需申请双语教学等级系数为1.5的教师需有讲授该门课程两个学期以上的教学经验;申请双语教学等级系数为1.7的教师需有讲授该门课程四个学期以上的教学经验; 5.教务处对相关材料进行规范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需提交材料 1.广东培正学院双语课程等级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中、外文教学大纲。 三、完成时间 2016年9月7日前将所有材料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其他要求 1.各教学部门必须组织由专业负责人带队(至少3人)的听课小组对课程进行考评; 2.督导与评建办组织督导对每门课程进行一次考评。 以上听课均需并填写《广东培正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听课表》(见附件2),于2016年11月23日前交认定结果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双语课程等级认定申请表 2.广东培正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听课表 3.广东培正学院双语课程等级认定汇总表 (本通知附件可从学校质量工程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教务处 2016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