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确认提交2017-2018学年第二期教材订单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2017-2018学年第二期的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材选用的原则 1.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符合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注重素质教育,注重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 2.选用的教材在内容上应具有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和知识性;在形式上应具有启发性和教学的适应性,同时应为学生的思维和实践留有足够的空间;选用的教材在形式和内容上应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变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也应体现本课程相关学科发展的水平和要求。 3.各教学部门在选用教材时,必须认真履行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计划,专业主干课程应优先选用优秀教材(国优、部优、省优)、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十三五规划”等国家重点教材和国家教材指导委员会推荐的系列规划教材。 4.在保证教材相对稳定性的前提下,应尽量选用近3年出版或修订的教材。 5.不同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不能选用相同教材。 6.各教学部门在征订教材时可提供与课程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目录,教务处收集汇总后统一订购。教学参考书可由图书馆专门管理,各任课教师可向图书馆借阅。 7.各教学部门的教材订购应本着节约原则,如果一位教师在连续两个学年内担任相同课程而且教材选取没有变更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新的教师教材;对学生教材的选用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对于部分库存的教材,红蓝书店会根据各院(系)的订单情况,先查库存,数量不够的再进行订购。 二、填表要求及教材订单核查确认要求 1.各教学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教材征订原则,确定并核查好部门教材的征订信息,教材征订过程中尽量避免发生多订、漏订的情况。 2.由于本学期学生网上选订教材已经结束,现将《广东培正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订单核查确认表》(附件1)和《广东培正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参考用书订单核查确认表》(附件2)发给相应教学部门,请认真核查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请签名、盖章并于2017年12月26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注:教师数和学生数、使用年级均需填写,如后期有调整,则以教务处最终数据为准)。 三、征订截止时间 为使征订工作和后续教材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教师在放假前能领到教材,教材报订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6日。 四、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要求 根据粤教高函〔2015〕207号、培正教〔2016〕20号要求,各院(直属系、部)对于境外教材的选用一定要严格审查,注意意识形态思想的方向性,确保选用没有风险的境外教材;已经通过教育厅审查的境外原版教材,订单表上“是否通过审核境外原版教材”一栏针对境外教材填写“是”或者“否”。
附件:1. 广东培正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订单核查确认表 2. 广东培正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参考用书订单核查确认表 本通知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谢谢:
教务处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