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字〔202101〕27号
各二级学院:
实验室建设是实验教学的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建设,请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的“十四五规划”,在充分调研、论证并结合现有实验条件的基础上,对未来五年(2021-2025)的实验室建设作出整体规划,填写《2021-2025年实验室建设规划表》(附表),并于2020年11月10日前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2101-27 关于制订实验室建设五年规划的通知.zip
教 务 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