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级本科学生提前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的规定》(培正办字〔2011〕51号)(详见附件1)要求,2014级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工作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必须在2017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书面申请(《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2)。 二、2017年10月24日前,各院(系)将学生提交的《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原件与汇总表(含电子版与纸质版)(汇总表模板将上传至培正教务工作群)报教务处。 三、2017年10月27日前,教务处完成申请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资格审查后,提交学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 四、教务处在2018年4月1日前(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4周前)完成提前毕业学生资格审核,审核名单提交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准学生可按程序办理离校手续,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按流程申请奖励。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的规定(培正办字〔2011〕 51号) 2.提前进行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本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培正教务工作群”共享处载) 教务处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