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 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修订《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的通知》(培正教〔2017〕38号)四条第二点的规定:每学期学生选课前,各院(系)根据学生成绩和取得学分统计分析结果,组织学业导师、学生工作教师开展一次在校生的学业预警工作,对需要预警的学生分别发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或者红色预警;指导、督促受到预警的学生按照本人专业培养方案有计划地完成学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警对象:所有在校有学籍学生(含专插本、往届未毕业在校学习的学生)。 二、预警工作安排 1.组织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培养方案核查成绩:请各院(系)落实通知学生自行到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核查本人成绩,严格按照本人的培养方案核实课程取得的学分、课程类型和各课程模块取得学分情况,学生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4月15日前向所在院(系)以书面形式反馈。 2.院(系)反馈问题及做好预警工作:各院(系)根据取得学分情况汇总表和学生反馈的问题,核查学生取得学分情况,对目前学分取得情况达不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按文件规定预警,同时进行详实的学业指导。 3.填写课程性质勘误表。课程性质及双语出现的问题请以院(系)为单位填写《课程勘误表》于2018年4月15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任瑜艳老师处。 4.请各院(系)于2018年4月22日17:00前将《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培正教〔2017〕38号 附件4)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 2.课程勘误表 (注: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培正教务工作群”下载)
: 教务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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