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表彰在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社会实践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组织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个人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工作程序
请各二级学院依据《广东培正学院<社会实践>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9月修订)》和《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个人推荐工作,推荐数量不超过总数的5%。
二、推荐所需材料
1.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电子扫描版;
2.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电子版;
以上资料指导教师校对无误后,提交至二级学院汇总,并在学院社会实践优秀实践个人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签名。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将材料汇总齐全后,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XX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个人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