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结合《广东培正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培正教〔2023〕142号)的文件要求,现对本学期部分节假日教学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三、端午节:6月10日放假。
四、任课教师在制定教学进度表时,4月3日9-11节、4月4日、4月5日、4月30日9-11节、5月1-3日、6月10日不安排教学任务,相关教学任务分别调整至其它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4月7日(第五周星期日)1-8节上4月5日(第五周星期五)1-8节的课;
4月7日(第五周星期日)9-11节上4月3日(第五周星期三)9-11节的课;
4月28日(第八周星期日)全天上5月2日(第九周星期四)全天的课;
5月11日(第十周星期六)1-8节上5月3日(第九周星期五)1-8节的课;
5月11日(第十周星期六)9-11节上4月30日(第九周星期二)9-11节的课;
6月24日(第十七周星期一)上单周星期一的课;
6月25日(第十七周星期二)上单周星期四的课;
6月26日(第十七周星期三)上单周星期三的课。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任课教师依照本通知调整相关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