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试行)》(培正教〔2024〕77号),现组织开展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2026届(2022级)普通本科毕业生的专业。
二、评价组织
以“学院指导、专业实施、学工配合”的形式完成。各专业在学院领导下实施达成情况评价具体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报告参考模板及问卷见附件2-3。
三、评价方法
2026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达成度,建议主要采用多元、定性的调查模式进行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四、相关要求
(一)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根据各专业和课程不同特点,统筹组织好各环节,有序推进评价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请各二级学院在6月30日前完成《2026届XX专业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将WORD版及盖章的PDF版提交至教务处黄海。
附件: 1.广东培正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试行)
2.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参考模版)
3.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调查问卷(参考模版)
202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