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501-38 关于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活动定于2024年11月4日-12月6日进行,具体分为:

检查时段:工作日每天上午8:20-9:55、10:15-11:50;下午14:20-17:45;晚上19:00-21:25

检查方式:定时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二、参与检查人员

教务处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领导、教务管理人员、二级督导。

三、检查内容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文件,重点检查:

1.教师教学风貌,包括着装、仪表、精神状态、言谈举止等情况。

2.教师课堂管理情况,包括对学生迟到、早退、课堂玩手机或其它电子产品、吃早餐或零食、睡觉、聊天、嬉戏喧哗等不良行为的管理情况。

四、有关要求与措施

1.此次检查覆盖所有教学场所(一教、二教、三教、四教、五教、综合楼、荣驹楼、影视楼、工艺楼、红砖楼、学生活动中心),每栋教学楼由教务处人员和相关二级学院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2.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表》,安排每日的检查人员,并提前一周报送检查人员名单到教务处。

3.检查人员需佩戴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到达各自负责的教学楼进行巡查,将检查情况填写在《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并提交给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汇总。

4.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将汇总后的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当日提交给该检查区域教务处当日负责的老师。

5.教务处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学副院长需对违反课堂行为规范的教师进行约谈教育,并跟进其改进情况。

6.违纪处理:检查过程如发现教师存在违反《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将严格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附件:检查工作安排表和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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