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402-56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档案建设,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形式开展。

二、检查时间

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8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教学运行

根据教学进度表,重点检查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务工作

1.各二级学院对教师和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

(1)考务培训。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7月修订)》(培正教〔2021〕28号),重点培训本学期新入职教师。

(2)考纪考风教育。务必重视诚信考试,加强学生考纪考风教育,重点强调《广东培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且毕业后一律不予补授学位”,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要求。

2.按要求完成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字〔232402〕31号)、《关于规范课程非标准答案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字〔232402〕32号)、《关于规范考查课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字〔232402〕38号)及《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三)教研活动

根据各二级学院开展的教研活动填写《广东培正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研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

(四)实验(实训)教学

填写《广东培正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期末检查汇总表》(附件2,校外兼职教师请在备注栏注明),并于2024年7月1217:00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承仪老师,邮箱:499247639@qq.com。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

根据二级学院本学期制定的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工作进程自查

(六)教学档案

1.考试课程试卷档案

(1)各任课教师应在每门课程考核结束后3天内完成试卷批阅、成绩录入和试卷装订工作,批阅和装订工作要求见附件3。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课程试卷档案完成情况,开展试卷自查整改工作,原则上每完成一门课程的试卷装订后,即刻开展该课程试卷自查整改工作。

(3)2024年7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所在学院最后一批试卷的自查整改工作及学校抽查试卷的内涵检查工作,学校将在7月15-18日开展试卷规范性抽查工作,学校抽查完成后,二级学院组织整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考试课程考评材料档案:包括考试课程平时成绩材料,如:教学情况登记表、课后作业(每个班5份)等;以及评学表。考试课程考评材料档案以每位教师所授每门课程为单位装袋存档,并上交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3.考查课程考评材料档案:包括考核材料和评学表。任课教师应按《关于规范考查课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字〔232402〕38号)文件要求,做好所有考核环节的材料记载和保存工作。考评材料档案上交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4.在线资源建设: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超星“一平三端”或智慧树、大学MOOC学习平台课程资源建设工作,课程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程通知单、教案、PPT、教学视频、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等。

5.实验(实训)报告及实验(实训)日志:2024年7月17日前,完成各实验(实训)课程的实验(实训)日志的检查和整改,并参照《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实训)报告归档工作。

6.课程档案:2024年7月17日前,依据《广东培正学院课程档案建设管理规定》(培正教〔2020〕43 号)完成课程档案建设工作。课程档案补充教师评学表(保存具有代表性且质量高的1份,其余存放于课程考评材料档案)

(七)其他要求

所有报送材料的格式均按《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规范》要求排版。

四、工作联系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教研活动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综合质量科。联系人:张敏燕老师,邮箱:jwc@peizheng.edu.cn。

 

附件: 1.广东培正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研活动情况汇总表

    2.广东培正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期末检查汇总表

    3.广东培正学院试卷批阅与装订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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