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且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 ⑴掌握环境设计基本理论与方法; ⑵系统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室内设计、景观园林设计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 2.能力结构 ⑴具有运用环境设计的理论知识处理设计创意、美学、技术表现三方面的能力; ⑵比较熟练的掌握英语的听、说、读、写,具有本专业外文资料的查阅能力; ⑶具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能力。 3.素质结构 ⑴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⑵具有从事环境设计创新的基本素质。 4.职业资格要求(推荐可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 ⑴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 三、修业年限(弹性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正常修业年限为四年,修业年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六年。 四、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五、毕业标准 1.思想品德 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163学分外,要达到《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要求。 2.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63学分,各类课程学分分配情况见本专业培养方案第八项内容。 3.英语水平 通过学院规定的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规定详见《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之外语水平测试规定)。 4.实践教学环节 掌握本专业应具备的各项实际操作技能。未完成综合实践课程模块中的全部课程及所有课程中实践(实训)教学环节,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5.毕业设计(含毕业论文) 学生通过设计实践活动,要求能结合专业课知识及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设计(含毕业论文),并通过评审、答辩。 6.体质要求 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双语要求 完成学校规定的双语授课的专业课程。 六、主干学科 艺术学、设计学 七、主要课程 手绘效果图技法、室内装饰材料与工艺 、居室设计、餐厅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室内设计制图、居住区规划设计、景观与园林设计、艺术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