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 投资学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建设中投资经济方面的需要,具有投资经济方面的基础理论和能力,能在银行、证券公司以及跨国公司、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投资经济专门人才。 投资学专业人才培养主要服务面向于珠三角地区,立足广东,面向华南地区,服务基层;能够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投资分析等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 (1)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与方法,了解社会、管理等人文科学知; (2)掌握投资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3)掌握常用的交易软件并能熟练应用于投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4)掌握市场调查、抽样调查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5)了解中外投资学的学术动态、发展趋势及前沿问题; (6)熟悉国家的统计政策和法规。 2.能力结构 (1)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社交能力; (3)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素质结构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执着的科学研究精神和较高的文化修养;具有健康体魄与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能够熟练地听、说、读、写、译;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及其应用,能够熟练的操作、运用计算机进行工作。 (3)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知识,专业基础宽,知识面较广。 (4)具有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等实际业务及管理的基本素质。 4.职业资格要求(推荐可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 (1)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2)银行从业资格证书 (3)期货从业资格证书 (4)保险从业资格证书 三、修业年限(弹性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正常修业年限为四年,修业年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六年。 四、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五、毕业标准 1. 思想品德 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163学分外,要达到《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要求。 2. 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63学分,各类课程学分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第八项要求。 3.英语水平 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规定详见《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之外语水平测试规定)。 4.实践教学环节 掌握本专业应具备的各项实际操作技能,未完成综合实践课程模块中的全部课程及所有课程中实践(实训)教学环节,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5. 毕业论文 学生通过参与科研活动,要求能结合专业课知识及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评审、答辩。 6.体质要求 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双语要求 完成学校规定的双语授课的专业课程。 六、主干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七、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统计学、运筹学、产业经济学、管理学、公司金融、投资经济学、投资银行学、资产项目评估、金融衍生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