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在较为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基础上系统地掌握文化产业的经营特点、运作规律和文化法律、法规知识,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人文知识,具有人文素质、创新意识、广阔视野、先进理念和社会责任,熟悉掌握文化产业管理和文化企业经营专业知识、文化政策和法律知识,了解国内外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创新思维,能够在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文化企事业单位、新闻传媒机构、艺术产业机构、奢侈品等行业从事创意、创业、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交流、教育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 (1)掌握文化产业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中外历史文化,重点掌握中国传统文化,具备一定的文化底蕴和先进的人文理念; (2)熟知世界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3)具有文化产业管理、营销、策划、经纪等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进行文化创意,独立进行中小型文化产业项目开发与策划; (4)了解国家的文化战略与政策及相关法规; (5)熟悉国际先进文化产业管理发展的理念与运营模式。 2.能力结构 (1)具有运用管理学、经济学、文化产业等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文化产业运营的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思维能力; (3)有较强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及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具备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 3.素质结构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 (3)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高度责任意识; (4)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健康的体魄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4.职业资格要求(推荐可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 (1)演艺经纪人证书 (2)企业培训师证书 (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三、修业年限(弹性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正常修业年限为四年,修业年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六年。 四、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五、毕业标准 1.思想品德 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163学分外,要达到《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要求。 2.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学分要求为163学分,各类课程学分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第八项要求。 3.英语水平 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规定详见《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之外语水平测试规定)。 4.实践教学环节 掌握本专业应具备的各项实际操作技能,未完成综合实践课程模块中的全部课程及所有课程中实践(实训)教学环节,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5.毕业论文 学生通过参与科研活动,要求能结合专业课知识及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评审、答辩。 6.体质要求 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双语要求 完成学校规定的双语授课的专业课程。 六、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设计学 七、主要课程 文化产业管理概论、文化产业经济学、中国文化史、文化资源概论、公共事业管理、大众传媒管理、动漫与数字产业经营管理、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案例、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经纪理论与实务、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现代服务管理、文化商务英语、文化项目管理学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