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 ⑴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文化艺术理论与方法; ⑵系统掌握绘画的基本理论,造型基础、艺术创作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 2.能力结构 ⑴具有运用艺术理论知识处理绘画创作的能力; ⑵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⑶具有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的基本能力。 3.素质结构 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诚信合作意识; ⑵具有从事绘画专业职业要求和艺术创作的基本素质; 4.职业资格要求(推荐可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 ⑴教师资格证书 ⑵工艺美术师证书 三、修业年限(弹性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正常修业年限为四年,修业年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六年。 四、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五、毕业标准 1.思想品德 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163学分外,要达到《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要求。 2.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63学分,各类课程学分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第八项要求。 3.英语水平 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规定详见《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之外语水平测试规定)。 4.实践教学环节 掌握本专业应具备的各项实际操作技能,未完成综合实践课程模块中的全部课程及所有课程中实践(实训)教学环节,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5.毕业创作 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下乡采风活动,要求能结合专业课知识完成毕业创作,并通过评审、答辩。 6.体质要求 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7.双语要求 完成学校规定的双语授课的专业课程。 六、主干学科 艺术学、美术学 七、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三大构成、基础图案、装饰绘画基础、中国画基础、考察采风Ⅰ、艺术概论、透视学、艺用解剖学、中外美术史、美术欣赏(双语)、美术专业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