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402-38 关于规范考查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课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考查课程考核管理,不断推进考查课程考核方法,提高考查课程考核效力,依据《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广东培正学院推进建设本科课程学业考评制度指导性意见(试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命题要求及考核方式

(一)考核命题要求

考核命题的内容和范围应当以课程教学标准(教学大纲)为依据,题意清晰明确,文字数据准确简练。考核内容覆盖面、份量和难易程度应适当,能科学有效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应严格按照《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命题。

(二)考核方式

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课程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可采用多环节、多考核方式贯穿于课程教学过程中,包括课堂表现、阶段性测验、课后作业、在线学习、课程报告(作品/设计/论文)、口头报告及其他考核形式,具体要求及考核权重为:

1.课堂表现

课堂表现包含以下2个部分:

(1)考勤 

教师要考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掌握学生的到课率,记录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等基本信息。考核权重总体不超过10%。

(2)课堂互动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课堂表现评价可以包括参与课堂讨论、课堂活动、回答或提出问题及其他形式的课堂学习交流活动。考核权重总体不超过10%。

2.阶段性测验

课堂上,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的非正式的阶段性测验。检查学生对课程知识阶段性掌握情况,量化学生阶段性成绩。考核权重单次不超过5%,总体不超过10%。

3.课后作业

任课教师完成一定教学内容之后安排的常规作业。考核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巩固学习内容。考核权重单次不超过5%,总体不超过20%。

4.在线学习

学生在任课教师指导下,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的各种在线资源在课前或者课后进行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考核权重总体不超过10%。

5.课程报告(作品/设计/论文)

课程报告(作品/设计/论文)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计(论文)、课程报告、实验报告、课程小论文、研究项目报告、体育创作、绘画作品、设计作品、舞蹈作品、声乐作品、器乐作品等。对课程学习进行拓展,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解决较复杂问题能力、写作能力、实操能力和创作能力。考核权重单次不超过10%。

6.口头报告

学生通过查找资料、准备课件,在课上进行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或答辩。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档处理能力等。考核权重单次不超过10%。

7.其他考核形式 

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学习笔记、学习档案袋等其他考核项目。设定的其他考核方法单次权重不超过总体权重的30%。

二、成绩评定与管理

考查课课程考核须由平时考核+期中考核+期末考核3部分组成。平时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权重由任课老师根据课程内容及特点选择以下任意1种:平时30%,期中30%,期末40%;平时40%,期中20%,期末40%;平时40%,期中30%,期末30%

平时成绩考核可选择(二)考核方式中的1-4点(其中1.课堂表现必选),期中和期末成绩考核可选择(二)考核方式中的5-7点。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不少于4项。

三、考核时间

考查课程期末考核原则上在最后1次课内随堂进行。

四、资料归档

任课教师日常要认真做好所有考核环节的材料记载和保存工作,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将材料上交开课学院存档备查,应包括以下资料:

1.课程考核方案。

2.课程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

3.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教务系统导出)。

4.平时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产生的各类材料不少于5份,包含但不限于课后作业、课程报告(作品/设计/论文)、学习笔记等材料。

五、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考查课程资料清单模板

    2.课程考核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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