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申请留学的学生提供便利,依据《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特制定并试行我校平均学分绩点(GPA)和百分制分数的换算办法。学生在申请留学时可参考使用本通知中的换算办法。
平均学分绩点(GPA)
对应的百分制分数
2.0
60
3.0
80
4.0
100
平均学分绩点(GPA)转换为百分制分数公式:
百分制分数=(GPA-2)×20+60
注:本换算办法仅适用于申请留学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