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满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严把微专业、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的出口质量。现将2026届微专业、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参加微专业、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微/辅修”)课程修读的2026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2022级本科、2024级专升本)。
二、审查时间
2026年6月2日至6月8日
三、审查形式
由学生填写并提交《广东培正学院微专业、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附件)进行申请,微/辅修负责人初审,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复审,最终上交申请表及盖章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至教务处留档备案,由教务处提请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并进行公示。
四、审查内容与发放证书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修订普通本科微专业、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培正教〔2023〕55号)的文件要求进行审查,并由教务处按照审查类别发放证书(明)及主修标注。
1.微专业: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外的其他微专业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设定的由9~16学分、3~4门课程),并达到要求者,可发放微专业、证明。
2.辅修专业: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课程,在主修专业达到毕业条件的前提下,同时获得辅修专业课程满40学分者,可发放辅修专业证书。
3.辅修学士学位:学生修读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即授予不同学士学位学科门类)的辅修专业课程,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同时获得辅修专业课程满60学分[含毕业论文(设计)]者,可将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获得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同时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