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301-49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本学期期末考核原则上采用线上考核方式进行,综合实践类课程可申请下学期初线下考核。

二、考核时间

(一)考查课程:应在2022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二)统一安排考试课程: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具体安排以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为准)。

三、考试平台

(一)考试平台原则上采用“超星泛雅”平台及“融智云考”平台(具体课程考试平台详见考试安排)。

(二)以“超星泛雅”平台考试的课程,学生需登录平台后查找自己的课程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以“融智云考”平台考试的课程,学生需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登录平台准备考试(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考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四、考试纪律与要求

(一)考生需注意考试环境符合考试要求。

(二)考生应诚信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座位,非必要不得随意切换考试界面;不得接打电话、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得左顾右盼,打暗号或者手势,随意出声说话;不得以图片、视频等任何形式抄录、传播试题内容;不准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不得有其他人进出考生所在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翻阅或查询相关资料。

(三)监考教师有权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考生应积极配合监考教师,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对于违纪作弊或故意扰乱考试秩序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过程中未发现,考后发现除上述行为外,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判定考生为违纪或作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找人替考,由他人协助考试。

2.通过通讯工具远程传递、接收考试信息。

3.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五)依据《广东培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9年7月修订)》的规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将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行为者。

2.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

3.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关于不授予学士学位的解释:学生本科毕业时因上述条件取消学士学位者,后期不再有补授学士学位的机会。)

五、“融智云考”平台测试时间

为方便学生提前熟悉“融智云考”平台考试界面及使用功能,教务处将于2022年12月14日14点~12月20日16点开放“融智云考”平台测试,请各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融智云考”平台进行测试,做好考前相关准备,重点测试计算题输入公式的功能,以及上传图片、上传文件、听力音频播放使用等功能。

六、缓考申请

强智教务管理系统现已开放缓考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在考试前申请缓考,申请时务必上传相关证明附件。

七、其他事宜

(一)在正式考试开始前10分钟,考生需登录“学习通”平台,根据教师发布的签到信息进行人脸拍照签到,并以此作为考试签到记录。

(二) 小语种课程(含日语、西班牙语等)考试时需用到的语言输入法,请学生考前自行安装并测试使用。

(三)各相关部门在考试前对学生进行线上考前动员,重申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使学生形成认真复习、积极备考、诚信应考的风气,杜绝考试作弊, 考出真实成绩。

(四)请各位学生认真阅读附件,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后报送教务处考务科。

附件:1.线上考试考生须知

   2.“融智云考”平台学生考试端操作说明

   3.“融智云考”平台考生须知


Copyright © 2022 http://http://dw.peizheng.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