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根据2016年“教学质量月”活动安排,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发挥教学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公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信息
二、公开课组织及要求 1.公开课采取随堂听课形式组织实施,面向学校全体教师; 2.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参加公开课听课活动,并做好公开课听课记录。要求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至少安排15名教师参加,会计学系、思政部至少10名教师,其他单位5-10人。 3.参加公开课听课的教师将获得继续教育学时,请在开课前10分钟签名领取《广东培正学院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课程结束后当场交回工作人员,补交、代交无效。
教务处 2016年4月29日 , , , , , , |